01-11 14:53 安徽省
武瀟:
各位媒體記者朋友,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
《安徽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辦法》經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將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今天上午,我們邀請了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徐發成同志到會,介紹《辦法》的出臺背景、起草過程、主要內容和保障措施,對相關政策進行闡述解讀,并回答大家的提問。
出席今天發布會的領導還有:省政府法制辦副巡視員陳一勝同志,省編辦副巡視員姚小虎同志,省經濟信息中心主任葉文卿同志,省經信委副主任王燈明同志,省公安廳副巡視員錢家松同志。另外,省政務公開辦相關處室負責同志也參加今天的發布會,他們在前排就坐。下面,請徐主任介紹有關情況。
徐發成:
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安徽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根據安排,下面我就相關情況向媒體朋友作一通報。
一、《辦法》的出臺背景
推進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優化再造政務服務,是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縱深的關鍵環節,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便企利民,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具有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以信息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統籌發展電子政務,構建一體化在線服務平臺。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放管服”電視電話會上指出,要加快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政府部門在協同聯動、流程再造、系統整合等方面進行改革,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部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創建優質政務服務環境,有必要通過立法,將黨中央、國務院對“互聯網+政務服務”的部署和要求制度化、法制化。
近年來,我省著力打造“四最”(全國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獲得感最強)營商環境。《安徽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辦法》將以立法保障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再造政務服務,促進部門間信息共享,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實現市場主體“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跑”,從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2017年8月下旬,根據省政府主要領導指示,省政府法制辦牽頭起草支撐“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法規規章。我辦會同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組,在省內外深入調研,經過多輪研究修改并廣泛征求意見,形成了《辦法(草案)》。2017年11月22日,省人民政府1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的組織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提供政務服務活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申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辦法》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明確互聯網政務服務管理體制。圍繞協調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構建統籌推進的管理體制機制。一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所需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二是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縣級以上政務服務或者政府指定的管理機構,具體承擔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三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編制、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承擔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工作。四是規定省、設區的市行政機關應當指導、監督本系統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
(二)建立互聯網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針對網上辦理事項覆蓋率低問題,規定清單管理制度。一是規定省編制、法制等部門牽頭組織省政務服務實施機構編制全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省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省政務服務實施機構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設區的市根據需要編制政務服務補充事項目錄清單、實施清單。清單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有新的相關規定以及部門職能調整等情況及時更新。二是規定列入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事項,應當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統一受理、統一辦理、統一反饋。
(三)確定電子材料的法律效力。圍繞互聯網政務服務便利化,《辦法》專門就電子申請、電子材料、電子證明、電子簽名、電子證照等作出規定。一是規定行政機關在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時,應當接受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提出的申請,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網絡上傳的電子材料,不得強制要求提供紙質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二是針對辦事過程中“證明多、證明難”的突出問題,規定行政機關在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時,應當先行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檢索需要核查、留存的證明材料;對能夠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提取、核驗、確認的證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確需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三是規定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申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可以使用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可靠的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是規定行政機關應當通過全省統一的電子證照管理系統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放電子證照;按照安全規范要求生成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明確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安全保障職責。一是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保密審查和日常監控管理、信息資源分級管理、應急管理等與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相關的管理制度。二是規定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單位應當保障平臺安全運行,方便使用。
三、《辦法》的宣傳貫徹
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做好宣傳貫徹工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辦法》的立法宗旨和具體內容,準確把握各項要求,充分認識《辦法》對創建優質政務服務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的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工作,切實增強做好“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辦法》,促進我省“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快速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二要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省政府法制辦將按照《辦法》要求,根據工作職責,聯合編制部門,切實做好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編制工作。各級政府及其辦公廳(室)、編制、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政務服務中心等應當按照《辦法》規定的職責通力合作,齊抓共管,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對不履行相應職責或者履職不到位的,要加大追責力度。
同時,也希望新聞媒體幫助宣傳《辦法》的相關規定,讓全社會了解“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歡迎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共同監督“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不斷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歡迎大家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并多提寶貴意見。
謝謝大家。
武瀟:
謝謝徐主任的介紹,下面是提問環節,請大家在提問前請先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單位。
安徽新聞綜合廣播記者:
徐主任您好,我是安徽新聞綜合廣播記者。請問行政機關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能否接受辦事人通過網絡上傳的電子材料?謝謝。
徐發成:
為了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辦法》專門就電子申請、電子材料作出規定:行政機關在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時,除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本人到場提出申請的以外,應當接受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提出的申請;除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提供紙質材料的以外,應當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網絡上傳的電子材料,不得強制要求提供紙質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
中國商報記者:
徐主任您好,我是中國商報記者。請問群眾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生成的電子簽名、電子簽章法律效力如何?謝謝。
徐發成:
《辦法》專門就電子簽名、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作出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申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可以使用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使用的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網記者:
徐主任您好,我是人民網記者。以前,群眾辦事中會被要求提供一些“奇葩證明”,請問《辦法》有沒有作出相關規定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
徐發成:
以前,群眾辦事中確實會被要求提供一些“奇葩證明”,為了解決這個難題,促進部門間信息共享,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辦法》規定:行政機關在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時,應當先行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檢索需要核查、留存的證明材料;對能夠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提取、核驗、確認的證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確需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武瀟:
謝謝徐主任的回答。去年下半年以來,省委、省政府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做到了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實現了“一張網一個門。群眾辦事不求人”。2017年11月1日。我們召開了“安徽政務服務網上線運行”新聞發布會。上周四,1月4日,召開了“全省統一政府熱線服務平臺上線運行”新聞發布會。剛才,徐主任從四個方面對《安徽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辦法》進行了解讀并回答了大家的提問。這一系列措施的施行,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行動,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政務改革的關鍵環節,是營造“四最”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的重要內容,是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要、增強改革獲得感的創新成果。各家新聞單位在宣傳報道時,要吃透精神、把握政策,做好精準宣傳、深入解讀和持續報道。會后,我們新聞辦將組織以圖表或漫評的形式,對今天發布會的內容進行介紹和解讀,各家媒體要在第一時間進行轉載和推送。
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徐主任和各位領導,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