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11個自貿試驗區將在7月10日啟用新版的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的通知》。與上一版相比,新版負面清單在航空、汽車等制造業領域和銀行、保險服務等金融業領域等均擴大了開放程度,清單內容已經縮減到百項以內。
據悉,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劃分為15個門類、40個條目、95項特別管理措施,與上一版相比,減少了10個條目、27項措施。在27項減少的措施中,制造業有10項措施。信息技術服務、金融、租賃和商務服務三個行業有9項措施。
相比起上一版,在制造業領域,包括航空制造、船舶制造、汽車制造、軌道交通設備制造、通信設備制造、礦產冶煉和壓延加工、醫藥制造等幾個領域均進一步擴大了開放。例如,取消了3噸級及以上民用直升機設計與制造,海洋工程裝備(含模塊)制造與修理等須由中方控股等限制。
汽車制造中取消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須使用自有品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的限制,仍保留了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50%等要求。
在服務業領域,取消了外國銀行分行不可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允許經營的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境外投資者投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須符合一定數額的總資產要求;非經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外資保險公司不得與其關聯企業從事再保險的分出或者分入業務等限制。
在租賃和商業服務業中的會計審計領域,取消了擔任特殊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職責的其他職務),須具有中國國籍的限制。
在文化體育娛樂業中,取消了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屬于限制類;演出經紀機構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由“為本省市提供服務的除外”調整為“為設有自貿試驗區的省份提供服務的除外”)等。
作為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重要舉措,我國的第一份負面清單來自上海自貿試驗區,設立之初為190項。2014年,負面清單減少至139項。2015年,該清單又減至122項,同時擴展到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四個自貿試驗區。如今,2017版負面清單將覆蓋現有的11個自貿試驗區。
自貿試驗區吸引外資的效應非常明顯。商務部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4月,上海自貿試驗區累計設立外資企業8734家,吸收合同外資6880億元人民幣。上海經驗推廣后,廣東等3個自貿試驗區累計設立外資企業12712家,吸收合同外資11357億元人民幣。4個自貿試驗區以十萬分之五的國土面積吸引了全國十分之一的外資。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表示,新版負面清單的出臺,有助于擴大自貿試驗區資源配置的空間和投資領域,也是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體現。在他看來,不僅僅投資領域在不斷擴寬,負面清單帶來的另一個利好是新政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