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限塑令”別淪為“賣塑令”
●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算算眼前的生活賬,塑料袋為舒適便利加分;如果算筆長遠的環保賬,塑料袋則為健康家園減分。與其等到不得不付出慘重代價,不如現在就將塑料袋“繩之以令”
兩頭蒜、一個西紅柿、幾個小芒果……別看筆者就買了這么點東西,超市導購依然盡職盡責地用透明手撕連卷塑料袋將它們分類裝好、稱重、貼價簽。結賬時,收銀員還會問一句:您需要塑料袋嗎?大部分人都選擇花幾毛錢買個塑料袋,然后窸窸窣窣地裝好物品走人。
您還記得嗎?9年前的“六一”不僅是兒童節,更是“限塑令”實施的日子。這份“限塑令”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9年過去了,“限塑令”幾乎名存實亡。甚至讓人感覺塑料袋的用量比以前更大了:小商鋪隨便給,大超市從中賺得缽滿盆滿——手拎袋一律收費,連卷袋則以強制消費的方式轉嫁到商品價格中,使“限塑令”淪為“賣塑令”!有些超市甚至根本沒準備環保袋,想裝東西只能買塑料袋,消費者想環保都不行。還有些商家通過“互聯網+”推廣塑料袋,付款時掃碼關注,就能免費得“袋”。
塑料袋為何屢禁不止?
首先,其“替代品”吸引力不足。相比塑料袋,無紡布等材質的環保袋“顏值”始終沒有顯著提升,不僅價格更貴,攜帶也不方便。而塑料袋裝完商品還可以裝垃圾,哪怕要為此支付點小錢,在消費者看來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成本。
其次,監管不力,讓“限塑令”空有其名。想當初,超市、菜市場幾乎天天有人檢查政策的執行效果,商家自然不敢放肆。但塑料袋的生產企業眾多,銷售渠道和使用場所更是五花八門。隨著時間推移,監管部門鞭長莫及,懲罰力度越來越小,檢查次數越來越少,最終默許了商家對塑料袋的肆意使用。
最后,政策本身也有局限性。按規定,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但餐廳“打包”剩菜、在線或線下購物,是否也應聽“令”行事?就拿快遞過度包裝問題來說,快遞行業一年需要120億個塑料袋、247億米的封箱膠帶,但回收率不足10%。缺乏明文規定的灰色空間,給了塑料袋繼續泛濫的機會。
“限塑令”落空的背后,是白色污染卷土重來。有報告指出,目前全球只有14%的塑料包裝得到回收,而最終被有效回收的只有10%。很多超薄塑料袋既沒有質量安全標識,也沒有可降解標識,若被隨意丟棄或不經處理進行填埋,可能200年也無法降解,長期殘留在土壤中,會對土質和水體造成極大危害。
除了這些看得見的環境污染,塑料袋還會產生看不見的“精神污染”——如果家里的大人購物時總是買塑料袋,孩子們又如何養成自覺使用環保袋的習慣?如果身邊的污染我們都視而不見,將來又如何治理更困難、更棘手的環境問題?
往昔那些布袋子、菜籃子,實際并沒過時,依然能用并且好用,只是大家的觀念被現代社會的飛速發展裹挾著向前沖,認為限塑“很麻煩”“沒必要”。然而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算算眼前的生活賬,塑料袋為舒適便利加分;如果算筆長遠的環保賬,濫用塑料袋則為健康家園減分。與其等到不得不付出慘重代價,不如現在就腳踏實地出硬招,減用、限用塑料袋。
一要“堵”,從源頭上遏制。既然“限塑令”當初由政府推行,就不能完全依靠商家自覺來實現。環保、質監、工商等部門必須在塑料袋生產的審批、監控、執法環節中出狠招、抓落實,不讓違規產品流入市場。
二要“疏”,讓政令更加接地氣。完善塑料袋銷售、使用和回收的全鏈條制度設計。塑料袋薄利多銷,如果適當漲價,大家“扯袋”的手可能就會停一停。如果通過政府補貼,在超市等地對使用環保袋的消費者給予一定獎勵,也許能鼓勵更多人養成隨身攜“袋”的好習慣。此外,作為替代品的環保袋大都又貴又笨重。如果能利用新材料技術,做到平價又便攜,相信不少人會為其轉身。而有些商家已經開始提供上門回收快遞包裝等服務,既能提高用戶滿意度,還能提升環保形象,一舉多得。
最后,無論是堵還是疏,都離不開公眾意識的轉變。塑料袋早已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棄之不用”并不容易。“限塑令”的本意不是添麻煩,而是可持續。這是個長期過程,無法一蹴而就,需要每個人的堅持。希望未來,“限塑”能從政令變為習慣。(趙貝佳)